以農立國? 以國滅農?
〈老茶農需要外勞幫忙〉一文,開頭處「安分守FB行銷己」恰如記錄片無米樂中「滅農」的無奈,鄉間醫院診所常可見務農一輩子駝背,或肢體疼痛的老農,可惜為政者看不到。
田間見到坐著電動代步車,拄著鋤頭當柺杖,仍然默默在田間工作的老農。筆者曾眼見一名老農婦抱怨著新修水溝,讓已經退化的膝關節跨越不便與造成疼痛,心酸的說著如果在田間發生意外,可能死了無人知。
只可惜這FB行銷樣的場景為政者看不到,就連農業政策也看不到,各縣市追求經濟發展,為工業區開發挖掉良田毫不足惜,每當農民搶種造成收購價格崩盤,地區農會、縣市農業局扮演的角色是把關者?政令宣傳者?
而每當天災FB行銷造成的農產損失,就為了補助區區幾塊錢上演政治戲碼彼此角力。客家電視台播出「結果了」系列的農業紀錄FB行銷,面臨八八風災過後的果園,整整一年不知如何是好,這種無語問蒼天的情況,又豈是時時受到政府關愛眼神工商業所能了解。不肖業者田間設立工廠,偷排工業廢棄物污染環境,相對於從農者愛惜環境的情操,在在顯示後者的高貴。
日前台東金城武大樹遭遇颱
媒體報導,「所得稅法第十五條修正草案昨日通過立院朝野協商,夫妻非薪資所得可選擇分開或合併計稅,若立法院年底前可三讀通過,明年五月報稅將可望適用新法,屆時『婚姻懲罰稅』也將正式走入歷史」。財政部表示,新法預計有六十六萬戶將受惠,平均可少繳新台幣兩萬三千元的所得稅,但國庫一年卻也將「損失」一五一億元的稅收。
然而根據大法官釋字第六九六號解釋,認為有違憲法平等原則,判定稅務機關原先對非薪資所得合併課FB行銷稅之規定違憲,既然是違憲,表示財政部多年來都是「違法超收」近一五○億之稅收,從明年FB行銷開始只不過還給人民公道罷了。
有人質疑,這樣的措施是會給「高所得者」得利,殊不知咱們國家對於「高所得者」的避稅方式可以說是不勝枚舉,他們有的是專業的「理財規劃師」幫他們規劃如何用「財產交付信託」、「設立基金會」、「開設境外公司」等方法來避稅FB行銷,至於夫妻分開計稅對他們而言只不過是FB行銷「一碟小菜」罷了!真正被課徵不合理稅收的廣大受薪階級、自立開個人工作室之SOHO族FB行銷、及數百萬股市散戶,這些沒有能力找理財專家的人民,乖乖地從口袋裡掏出錢來,承受這種不合理的稅制。
筆者認為既然過往稅務機關對夫妻非薪資所得合併申報之稅收屬違憲、違法超收,依據行政程序FB行銷法第一一七條之精神: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FB行銷主動編列預算,逐年退還歷年以來超收之稅金,讓這些「弱勢繳稅者」獲得公允之待遇,財政部及立委諸公也應再接再厲,對於那些給予「高所得者」逃漏稅的管道,修法防堵,相信其效益一定可以獲得數倍於這一次「損失」之稅收,也可讓稅基公平合理,這樣才是真正負責任的政府應有的作為。
風吹倒,FB行銷地方政府緊張得不得了,深怕觀光的大樹就此消失。但是政府卻沒看到,大樹不是因為金城武,而是因池上一片不受污染的稻田而美麗。
農業發展不應該只看成工商發展的「附屬」,農業勞動FB行銷人口不能只靠安分守己的農人默默付出,政府應該建構出長期且永續發展的農業政策,應該針對不同區域環境的農業條件,提出更具體且實惠的政策,唯有人與土地能緊密相連,未來的農業發展才會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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