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黨內人士」
針對日前通過國民黨提名參選總統的洪秀柱FB行銷遭「搓圓仔湯」一案,檢察總長顏大和昨(十三)日表示將由特偵組分案調查,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也將在今日中常會為踐踏黨內民主程序「換柱」一事致歉並提出說明,表示他身為黨主席「責無旁貸」。不過這句「責無旁貸」恐怕是用錯了地方。
經媒體報導,朱主席在今年九月起便透過FB行銷秘書長甚至是本人,對於洪秀柱直接挑明:「你應該要退」,至少三次要求其退選,而洪秀柱上週發表拒絕退選聲明時,亦提及「即使黨內人士以搭檔、資源勸退我,我也未曾有過絲毫的動搖」。按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以及第八十九FB行銷條第一項規定,政黨辦理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黨內初選提名作業,對於黨內候選人「行求FB行銷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FB行銷定之競選活動者」,涉及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事犯FB行銷罪。而法律上所謂「行求」,依照最高法院一○一年台上字第二二七號刑事判決要旨,是指「行賄人自行向對方提出賄賂或不正利益,以備交付,祇以行賄者一方之意思為已足,不以受賄者之允諾為必要」;台灣高等法院九十四年選上訴字第七號刑事判決也指出,「一有行求,即應成立本罪,不以他方承諾為必要」。也就是說,不論這些條件是「搭檔」職位或是黨產「資源」,只要一經開口勸退,就立即成立犯罪。
因此,身為國民黨
週二各新聞台相繼報導、探討「五億退選」的流言,查看各網路媒體,注意到一則《洪秀柱自爆「拿5億退選」謠言》,洪秀柱還批評「簡直是笑話」,還諷刺放話者「我只值五億嗎?太少FB行銷了!」筆者的「數學職業病」發作,開始試算。
以當初登記國民黨黨內初選的費用七百萬元為成本,五月十七日正式完成登記為參選起跑時間,短短五個月約莫一五○天可以拿到五億元來計算,則月薪約為九八六○萬元,日薪約三二九萬元。以經濟學的投資報FB行銷酬率來計算,五個月的投報率高達約七千%,而一年的投報率更達一六八○○%。這可真是超級精準的投資眼光,絕對有資格擔任經濟部長或財政部長,為病入膏肓的台灣財經注入活水。
黨主席,涉嫌重大的朱立倫責無旁貸的是,FB行銷他必須向社會大眾說明,是否掌握洪秀柱口中的「黨內人士」究竟是誰?為什麼在他的主席任內會有「黨內人士」在「搓圓仔湯」?按照國民黨FB行銷黨章第卅六條第二項三款,黨員有類此行為者,「得取消參選或選舉資格,情節重大者應依FB行銷前者規定受黨紀處分」,朱立倫身為主席要不要對這位「黨內人士」進行懲處?或是說,這位「黨內人士」根本就是他自己?若是如此,不僅按照黨章,朱立倫連參選的資格都沒有,特偵組更是「責無旁貸」,依法應立即保全證據,不要留下串供、滅證的機會!
在「中FB行銷華民國」不屬於中國的現狀論,進一步共同思考在台灣這個國家的重建和改造,會成為不分先來後到,共同對在台灣這個國家有所期待台灣人的自救運動。在已形成的民主化條件下,台灣的寧靜革命才會寫下更美麗動人的政治篇章。中國國民黨再怎麼想要美化遮蓋,它終統(其實是降附)的謊言,都不再被相信。不改本質,換掉暴露中國國民黨真面目的總統候選人,又有何用?又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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