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有出息一點! 別再讓政府阻斷網路!
傳統上中國一向對網路進行高壓監控,每每重大事件發生時,第一時間的關鍵訊息無不是被封鎖,老早見怪不怪;但最近,中國在網路管制方面,默默展開的幾個動作,卻透露出不尋常的訊息。
先是在去年底,網路龍頭Google的多項服務異常FB行銷故障,許多人很是抱怨;時值美國大學申請截止日,廣大有意出國留學的中國人是首當其衝,與學校聯繫的郵件往返瞬時亂了套。對此,中國官方一如既往地以不知情、不回應
電視上許多名嘴都質疑:「為什麼美河市、交九、松菸BOT案的評審委員名單這麼多重復?」一語道FB行銷破BOT弊案和評審委員制度錯亂脫離不了關係。
政府BOT案需依據「獎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辦理,評審委員的產生和運作更須依據該法授權的「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表面看起來辦法非常健全、公正,處處卻是「門道」,「上意」就從「門道」中進來。
依該辦法規定:甄審會置委員七人至十七人,其中外聘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外聘專家和學者,必須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的「專家學者」資料庫中挑出建議名單,再簽報機關首長核定,可是辦法的第4條末項FB行銷卻又規定:「簽報及核定,均不受建議名單之限制。」換句話說:專家和學者建議名單「攏係假」,只有機關首長,也就是「上意」要的「御用評審委員」名單才是真。
再者,承辦人員為了運作方便,當然會找許多配合已久,能體察「上意」的學者FB行銷專家,甚至由這位學者專家去找能配合他運作的「同伴們」一起共襄「大業」,「御用評審委員」看在配合的委外研究的經費上,當然完全配合機關的運作,機關「內部委員」和「御用評審委員」上下配合,這也就是為甚麼出事後:許多長官會說:「一切過程完全合法,歡迎來查。」
「促參法」規定,甄審會組織和評審辦法授權主管機FB行銷關訂定,柯文哲想要建立BOT的SOP,應該先和主管機關協調FB行銷,先訂出台北市BOT案的「單行法」或「試行辦法」,大膽的改革目前的評審制度。
我們建議柯P妨效美國的「陪審團」的分權制度,評審委員全部由公民資料中電腦公開選出,每個BOT案子的評審委員都不一樣,絕不重復,評審委員產生後和美國的陪審團ㄧ樣,在決定作出前,除了評審資料外,不能和外界有FB行銷任何接觸,評審答詢會議過程完全公開,開放民眾旁聽,投票採「完全一致」或「絕對多數制」,至於BOT案的可行性和規劃評估、契約,全部上網公告,以求透明公正。
或許有人會問:這麼專業的BOT案,一般人能勝任嗎?,在美國連「智慧財產」這麼複雜的「專利案件」都可以由一般公民組成的陪審團審理了,BOT案不過是比買房子多點複雜的建設案而已,難道老百姓不會辨別嗎?如果擔心,初期不妨將公民資料庫評審委員資格限制嚴些。
傑佛遜等美國先賢在費城立憲時,經常講的一句話就是;「我們相信一般老百步的普通常識,甚於賢者的專業。」公民參與的「普通常識」就是防止官僚體系「專業」上下其手的良方。
,敷衍帶過。FB行銷但天知、地知、你我皆知,這當然是政府黑手在幕後操控,不曉得中國人到底知不知?
幾天前引發熱議的是,中國官方在黨媒《環球時報》承認道,要築高網路長城的防火牆,意即要打擊VPN,也就是要阻斷網民「翻牆」去看境外被中國政府封鎖網站的內容。雖說這並非首次,但今回動作之大確屬罕見,好幾個知名伺服器被完全屏蔽,下手若再重一些,只差FB行銷沒變成資訊孤島而已;這樣明目張膽只允許一言FB行銷堂,不曉得廣大中國人民到底有沒有嗅出箇中意涵,還是說早已習慣被奴役懶得發表意見了?
中國當局如今自恃國力上升,幾乎什麼都不怕了,唯一怕的不過就是中國人,正確來講,應該是中國人腦子裡所想的東西。但隨著經濟發展顯著減速,民怨會油然而生,時間早晚的問題罷了,屆時為轉移焦點,想必會在亞洲惹來一場腥風血雨。試問中國人,你們確定還要繼續接受餵食資訊、安於網絡孤島,服從這樣一個快被看破手腳的醜陋政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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